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Z2024-QA004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理化所试剂一批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意见,更正内容如下:
原评标标准: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
一、价格部分 | 30 |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按公式计算评分 | |||
二、技术部分 | 55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技术条款偏离情况 | 30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 30分;重要技术参数(标注“▲”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一般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0.1分,最低0分;正偏离不加分。 | 评委打分 |
2 | 质量保障措施 | 5 | 1、产品质量保证: 投标人获得相应厂家授权,保证投标人投标的产品通过厂家认可的正规渠道获取,产品具有追溯性,使用方能获得厂家技术支持服务。根据投标人获得涉及所投包组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代理销售授权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产品的代理销售授权文件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厂家授权书、授权的产品对应所投包组清单的产品,外语授权文件需提供中文翻译文件,注明投标人对翻译文件的准确性负责,否则不得分。】 | 评委打分 |
3 | 10 | 1、送货响应情况: 1)送货响应时间≤1小时,得4分; 2)1小时<送货响应时间≤2小时,得3分; 3)送货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2、配送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配送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包括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配送过程货物质量方案及措施、保障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和专线电话等)进行综合评审: 1.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服务内容承诺具体齐全,具有科学、完整的配送过程货物质量方案、措施及配送服务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得6分; 2.有固定电话服务,配备服务人员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承诺较具体,有较合理的配送过程货物质量方案、措施及配送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得4分; 3.服务内容承诺欠具体,配送服务方案和配送过程货物质量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可行性差,得2分; 4.服务内容承诺差,配送服务方案和配送过程货物质量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不可行或不提供响应方案的,不得分。 | 评委打分 | |
4 | 售后服务方案情况 | 5 | 1、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每项内容文字经评审委员会审查认为响应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1)售后服务承诺; 2)售后服务部门的人员配备、技术力量; 3)售后服务应急措施; 4)技术支持响应方式; 5)技术支持响应时间。 上述5项内容中,每包含1项内容的得1分,未包含上述内容的不得分。 | 评委打分 |
三、商务部分 | 15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同类业绩证明 | 6 | 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获得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以及服务期内购买产品发票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交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得分。日期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 | 评委打分 |
2 | 用户满意度评价 | 6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经验业绩”对应的用户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评审: 1.投标人每获得一个评价为优(好、非常满意、满意、或相当于优的评价)的,得1分; 2.投标人每获得一个评价为良(较好、较满意,或相当于良的评价)的,得0.5分。 无或其他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6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与“同类经验业绩”对应的客户评价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交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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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体系认证情况 | 3 | 1、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无或其他得0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评委打分 |
更正评标标准内容如下: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
一、价格部分 | 30 |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按公式计算评分 | |||
二、技术部分 | 50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 24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24分;重要技术参数(标注“▲”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一般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0.05分,最低0分。 (二)评分依据: 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为评分依据,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参数的,该项技术指标按负偏离处理。技术要求中包含子项参数的,按子项参数响应情况逐项评分。 | 评委打分 |
2 | 质量保障措施及实施方案 | 12 | (一)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及实施方案。提供的实施方案应结合其经营能力,具体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1、按期交货方案; 2、项目进度方案; 3、异议及后处理; 4、处置规范; 5、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及方法; 6、应急预案。 (二)评分依据: 提供的内容满足上述六点要求的得3分,每缺一点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具体响应内容合理性等进行评分: (1)质量保障措施及实施方案全面; (2)质量保障措施及实施方案具体; (3)质量保障措施及实施方案科学合理; (4)质量保障措施及实施方案针对性强; (5)质量保障措施及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9分;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5分;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分; 差评分标准:上述情况之外的,评差,得0分。 | 评委打分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1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售后服务机构及维护人员配置; (2)故障响应时间; (3)技术培训及备品备件支持计划。 (二)评分标准: 方案包含以上三项内容得3分;包含以上二项内容得2分;包含以上一项内容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一步评审: 1.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行性高,加9分; 2.方案内容较全面,可行性较高,加5分; 3.方案全面性、可行性一般,加1分; 4.方案不全,可行性低,不加分。 | 评委打分 |
3 | 特殊情况紧急送货及换货时间 | 2 | (一)评审内容: 1、特殊情况紧急送货: 特殊情况紧急送货1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 特殊情况紧急送货2小时内到达的,得0.8分; 特殊情况紧急送货4小时内到达的,得0.6分; 特殊情况紧急送货4小时以上到达的,不得分; 2、换货时间: 换货时间1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 换货时间2小时内到达的,得0.8分; 换货时间4小时内到达的,得0.6分; 换货时间4小时以上到达的,不得分。 备注:以上评分为合计打分。两项分值最多不超过2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特殊情况紧急送货及换货时间承诺函》(格式自定,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评委打分 |
三、商务部分 | 20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商务要求 偏离情况 | 6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商务要求全部满足得6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6分,扣完为止。 | 评委打分 |
2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9 | (一)评分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中载明的履约起始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3分,最高得9分。 (二)评分依据: 1. 提供合同关键页且各项信息不得有任何遮挡; 2. 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评委打分 |
3 | 诚信评审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3〕3号)相关规定,如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因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存在该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5分。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评委打分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4年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55-86580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刘工,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