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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园二楼信访大厅LED显示屏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名称:人才园二楼信访大厅LED显示屏项目。

2.采购项目概况:在信访接待场所开展创建党建示范阵地、打造新时代信访工作先锋活动,把信访接待场所建设成为宣传党的政策、传递党的温暖的群众之家。

3.采购预算 17.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

5.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境内合法的经营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项目管理功能要求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建设目标:

1.提高质量:利用工艺创新和数字文化技术,纵横向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提高产品质量。

2.传递信息:显示效果高清、能够快速传递信息、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达到既美观又实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产品技术要求。

1)互联网接入服务:音响、LED服务器、监控、机顶盒等。

2)系统功能要求:具有丰富的播放方式,显示滚动信息、通知、标语口号等,储存数据信息容量大,播放系统具有多媒体软件,可灵活输入及播出多种视频图片信息等。

3)硬件系统设备要求,详见附件1

2.售后服务要求。

1)为便于售后,要求原装备品备货充足做到随时可以更换,保证屏幕正常使用。

2)要求投标方能够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严重故障(包括由系统软硬件等原因引起的),投标方工程师及其它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处理,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直至故障排除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

四、商务需求

1.免费维修期:三年。

2.服务地址: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二楼信访大厅。

3.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含设备、辅材及其他配套设备、安装调试、检测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五、响应材料

响应材料一式四份密封盖单位公章,报送材料具体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

六、现场踏勘

询价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可自行查勘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项目现场会有人员进行解释答疑。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七、公告期限

20211011日至20211018日。

八、意向供应商提交资料时间、地点

时间:20211011日至20211019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二楼信访大厅8号窗口。有意向供应商把资料现场递交给采购方。

九、联系人及方式

林女士,联系方式:0755-88123091

 

附件:1.深圳人才园二楼信访大厅LED显示屏设备清单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011

 

 

 

 

 

 

 

 

 

 

 

 

 

 

附件1

 

深圳人才园二楼信访大厅LED

显示屏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或型号

数量

单位

1

LED显示屏

P1.8

8.3

2

智能电源

5V300

36

3

多功能发送系统

S2

2

4

多功能接收系统

75E

36

5

系统软件

系统播放软件

1

6

箱体

 

36

7

控制器

1

1

8

LED服务器

国产

1

9

 屏体主供电电缆

3*6

1

10

通讯线缆

CAT6E

1

11

智能电箱

国标

1

12

辅材

国产

8.3

13

钢架/边框

国产

8.93

 

 

 

附件2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                   

我公司承诺:

1.对本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该项目响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响应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已清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我公司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响应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响应材料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公司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公司名称(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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