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要求,我局需要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提供与人力资源保障保障部门职能相关的最新法律信息供参考;
2.为我市人社领域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分析,提供法律意见书;
3.参与我市人社领域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4.参与处置信访案件和信访咨询、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5.协助审查、修改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提供咨询、审核等法律服务;
6.对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仲裁等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7.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要求,参与听证会、专家论证会、评审会、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会等会议,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8.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此外,如受我局委托或者指派办理以下事项,双方应当另行签署委托合同,我局需另行支付代理费、律师服务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参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协商收取:
1.我局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的代理业务;
2.投资、谈判、招投标等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工作量
预估合同期内需审核合同及其他文件272份、接受重大事项法律咨询55个小时、日常法律咨询48个小时以及其他事项12个小时,全部工作折算后预计需要575个小时。
(三)工作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指派3名以上业务能力强、具有长期为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经历的资深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对我局提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请求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紧急法律事务,可随时与律师联系,要求处理。
二、相关资质
(一)投标人为深圳市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二)投标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需要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测算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预算金额189750元(含税费),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应涵盖本询价函第一条所述全部内容。报价函一经我局认可即作为签订聘任协议书的最终依据。
(二)响应材料
报价文件包括:投标承诺函(见附件)、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及为行政机关委托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资料、顾问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四、递交材料时间
公告时间为8月17日至21日。如有意参加此次询价的,请于2021年8月21日前将材料递交至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47房,时间9:00-12:00,14:00-18:00,联 系 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812365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
致: :
我公司承诺:
1、对本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该项目响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响应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已清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我公司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响应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响应材料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8、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公司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公司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