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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ZZ2020-QC0075),针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现做如下变更 :

一、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一、技术部分/3.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原招标文件要求:

3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10

1.评审标准:

投标人拟指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律师资格证并具有同类项目组织实施经验,具体条件如下:

1)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担任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的,得4分;

2)因提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获得省级荣誉的,得4分;

3)担任市律协或省以上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得2分。

4)以上三项累积得分,满分10分。

2.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律师资格证书

2)服务合同或聘书

3)项目负责人荣誉证书

4)以上3项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3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10

评审标准:

对本项目拟组建服务团队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下述要求:

(1)需具有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且担任一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否则不得分;

(2)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6月12日往前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未受行业处分,否则不得分;

(3)在完全满足第(1)(2)条要求的基础上,

具有20年或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得10分;

具有16-19年(不含16年)律师执业经验,得8分;

具有14-16年(不含14年)律师执业经验得6分;

具有12-14年(不含12年)律师执业经验得4分;

具有10-12年(不含10年)律师执业经验得2分;

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经验在10年以下的不得分,  

评审标准:

(1)提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关键页(相关合同体现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的负责人)。

(2)提供深圳市司法局及深圳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相关执业年限及未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证明。

(3)律师执业证。

(4)以上3项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三、商务部分/3.获奖和荣誉:

原招标文件要求:

3

获奖和荣誉

5

1.评审标准:

(1)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事务所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省级或以上得2分;市级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2)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事务所获得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省级或以上得3分;市级得1.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3)以上两项累积得分,满分5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获奖或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3

获奖和荣誉

5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得2分;获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得1分;获得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得0.5分;市级以下不得分,此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具有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级别司法厅或同级政府部门法治文化建设奖项的得3分,具有市(含副市)司法局或同级政府部门法治文化建设奖项的得2分,具有区司法局或同级政府部门法治文化建设奖项的得1分,区级以下的得0.5分,此项最高得3分。

(3)以上两项累积得分,满分5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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