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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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巡查工作外包服务购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TDL202118599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田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巡查工作外包服务购买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0716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服务要求承诺函更正如下:

服务要求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澄清公告、答疑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后,我方完全认可贵方提供的上述文件,做出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1、为了保证福田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巡查工作外包服务购买项目的正常运作,我方承诺优先承接贵方原有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并提供贵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2、我方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人员要求”的服务人员,否则贵方有权终止合同,我方同意给予合同总额的5%作为贵方另行招标和停工所造成的损失补偿。

3、我方承诺每月经贵方审核后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绩效、福利等费用,不得随意克扣,不得随意缩减或变更社保缴交金额及险种、公积金缴费标准及比例。

4、有下列情况的,贵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我方逾期发放员工工资的,贵方有权收取相应的滞纳金。每逾期1天,收取员工工资总额的0.3%;逾期15天以上的,贵方有权终止合同。

2)我方无故克扣员工工资的,贵方有权责令我方在2个工作日内返还,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连续发生两次的,贵方有权终止合同。

5、如遇贵方有特殊情况(如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我方应先行垫付,保证按时支付服务人员工资。

6、由我方承担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非)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7、服务期间我方若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相关服务人员支付经济补偿。

8、因我方服务人员失职、故意或违法犯罪造成贵方损失的,由我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我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纠纷给贵方造成损失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违反本承诺书中任何条款,我方愿意接受:

1、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按照虚假投标进行相应处理;

2、视作我方单方面违约,并按照合同规定向贵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3、履约评价评定为合格及以下;

4、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盖章): 

                                期: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3、更正日期:20217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联系方式:李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李工,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726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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