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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ACT(精神障碍患者主动式社区治疗)及综合管理社工服务项目

一、招标编号:PSDL2021164143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ACT(精神障碍患者主动式社区治疗)及综合管理社工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

1

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

1,143,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可根据履约情况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2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144,5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1,169,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

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

1,183,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1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

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

3

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

 

五、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龙街道植物园路2号南约图书馆5

3、中标金额:人民币1,144,50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坪山区ACT(精神障碍患者主动式社区治疗)及综合管理社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委员会成员及技术、商务、价格打分

评标总得分

排名

李家齐

张帆

王玮

程平

单香梅

1

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

82.00  

94.00  

79.00  

91.00  

94.00  

88.00

3

2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84.97  

93.97  

93.97  

96.97  

93.97  

92.77

1

3

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80.56  

83.56  

77.56  

89.56  

83.56  

82.96  

4

4

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

91.32  

88.32  

94.32  

94.32  

88.32  

91.32

2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6,156.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公示期限

20210305日至20210308

 

、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与八号路交叉口北150米坪山新区体育中心

联系方式:0755-28826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83026699

 

十二、附件

1、 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附件内容请在深圳市中正招标网相关公告中下载查阅)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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