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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陶河镇129县道陶河段亮化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各供应商: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受海丰县陶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海丰县陶河镇129县道陶河段亮化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陶河镇129县道陶河段亮化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SZZZ2022-CB00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算金额:1303031.86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陶河镇129县道陶河段亮化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3031.86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万元)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1

其他建筑工程

海丰县陶河镇129县道陶河段亮化工程

1.0000()

详见第二章

1303031.86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海丰县陶河镇129县道陶河段亮化工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海丰县陶河镇129县道陶河段亮化工程)

1)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及磋商截止日近三个月其中一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专职安全员: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及磋商截止日近三个月其中一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 (如有)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 (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 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 (如有)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本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陶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丰县陶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666033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地址:海丰县34米路万众财富大厦202

方式:0660-693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目联系人:马小姐

话:0660-6936777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服务热线:400-887-6133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2022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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