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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粤港澳大湾区智慧税务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粤港澳大湾区智慧税务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9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SZZZ2020-QC019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粤港澳大湾区智慧税务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522.88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522.88  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简介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粤港澳大湾区智慧税务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1

项目主要实现两大目标:一是大湾区数据底层平台统一、互连互通。结合深圳市局、广东省局、港澳税务信息化现状,构建底层统一、数据实时互连互通的大数据基础平台,为各类上层应用提供架构支撑。二是大湾区数据智慧应用智能化、一体化。基于大湾区数据底层,强化大湾区税收合作,围绕风险管理、出口骗税、发票虚开、反避税、区块链应用方面开发系统应用场景,强化大湾区税收统一监管。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中标方将完成平台所有的技术开发,交付采购人使用

2、维护服务:系统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1016日至2020114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方式: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人民币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993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

联系方式:蔡先生,0755-838784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黄先生,0755-83026083ztzszzzt @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文胜

电 话:0755-83026083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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