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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辅助性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辅助性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为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文件整理、数据统计等辅助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作的企事业单位。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时限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1年服务期为20221 1日至20221231日,首年服务期届满前,将根据履约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合同每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项目服务要求

(一)管理要求。

1.投标方选派1名工作人员驻点我局。

2.为保证选派人员的待遇和队伍稳定性,投标方应当确保其工资福利待遇(含辞退赔偿金)不低于投标报价的85%

3.中标单位选派人员必须经我局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并考核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应当一周内进行调换。

4.选派人员一经确定,未经我局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中途更换。

5.我局对选派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遵纪、保密情况进行考核,如有工作态度不佳、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等情形,有权要求中标单位一周内进行调换。

6.选派人员除符合法定带薪假期以外,因病假、事假等不能驻点工作的,其未能驻点工作的天数,折算全年工作日比例,在合同价款中扣减相应费用。

7.我局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若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辅助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在合同价款中扣减相应比例的费用,具体扣减比例由双方商定。

(二)服务内容。

1.辅助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配套文件制定工作,预计需要协助制定50个通知文件,整理政策汇编,制作培训ppt、工作表格,系统指南等。

2、辅助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平台数据审核工作,逐条核实数据真实性,预计每年审核1000条数据。

3.辅助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工作,预计每日平均处理40个电话,提供电话政策咨询、市民政策解答、信访回复等。

4.辅助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制作工作。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制作证书,每年预计需制证5000份。

5.辅助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材料归档统计工作,预计需归档文件100份,收集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相关材料,分类整理,制作索引目录。

(三)人员要求。

1.选派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相关工作经历。

2.选派人员应曾参与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3.选派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4.选派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我局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完成交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辅助工作。

(四)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应当与我局签订保密协议,同时中标单位应当与选派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抄送我局。

(五)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96,7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不再另行承担选派人员所需食宿、交通等费用。报价由投标方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投标方提供一份响应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单;(2)选派人员基本情况;(3)《营业执照》;(42019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选派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辅助服务情况;(6)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7)本公告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七、公告期限

202111243日至202111298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111254-2021112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56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123261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           

我公司承诺:

1、对本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该项目响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响应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已清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我公司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响应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响应材料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公司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公司名称(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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