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人才园服务大厅介绍视频制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更好展现我局对外服务形象,提高来访团队及人员对大厅现场可视化、情景式、信息化体验感受,拟拍摄一部大厅介绍短视频,辅助讲解员现场讲解、介绍,更好呈现人社业务经办、政务改革举措、营商环境优化、基层党建作风等方面成效。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四、投标单位所需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三年内曾经承接过政府同类项目的视频或书面材料;
(四)“人才园服务大厅介绍视频制作”项目申报书(含初步制作方案、拍摄思路、创作理念等)(详见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手机号。
五、项目承办任务
(一)制作5分钟人才园服务大厅介绍视频,主要包括图文展示、配音讲解、场景设计、视频摄影、团队风貌采录等;
(二)承办单位要根据制作单位要求确立视频制作的整体定位和创意思路,编写视频文本,提供拍摄方案,提出优化提炼政务服务方向核心主题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提供文件、图片等有关素材,并协助相关视频制作工作。
(三)视频制作过程中,能够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因视频中有关数据呈动态变化,为适应大厅业务和服务的不断发展,能够及时对视频内相关数据的图文展示也同步进行调整。
六、项目时间要求
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视频文本制作,并向甲方进行情况汇报,文本须得到甲方的认同。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视频制作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由甲方确定具体时间)。
七、项目服务需求
(一)拍摄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一楼、四家人才服务工作站(华为、富士康、前海、大学城)。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以内,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
(四)项目维护期:两年
八、公告期限
2021年3月 25 日至3月 31 日
九、递交材料时间及事项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将所需资料(本文第四项)于2021年3月31日(周三)18:00前将纸质件递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1030室。
(二)人才园服务大厅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认,于2021年4月9日前确定一家承办单位。
(三)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755-88123431。
附件:
人才园服务大厅介绍视频制作
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及公章):
项目责任人:
项目申报人:
联系电话: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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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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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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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工作优势及经历(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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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接的政府视频制作项目情况(列举并提供相关素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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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介绍视频制作方案 |
注:需逐一回应本项目承办任务和响应经费预算。 |
以上填报内容属实,如有隐瞒或经查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引起的后果。
负责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