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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采购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二)项目需求:

(1)采购人数区间:100-150人;

(2)保险服务属于供应商自有服务;

(3)保险服务负责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流程理赔,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规定)文件解读、理赔咨询、赔付跟踪、医疗费垫付、服务满意度回访等

4保险服务供应商应赔付范围全面,赔付额度高,赔付速度快,服务意识良,责任免除内容界定清晰合理,且全链条跟踪理赔进度;

5)保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残疾/身故35万、意外医疗5万、交通意外伤害300万(可分类)、意外住院津贴300元/天(可扩展)、定期寿险25万、补充住院医疗5万、重大疾病 25万。注:每个保障项目需附理赔说明。

项目服务时长:服务时长为一年,服务期结束前1个月,由甲方对乙方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合格及其以上则延续下一年合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及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0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qtszzzzb@163.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zzt.com/),在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客服
热线电话:0755-8302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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