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分局两轮电动巡逻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货物明细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两轮电动巡逻车 | 28 | 辆 | 拒绝进口 |
2 | 头盔 | 56 | 顶 | 拒绝进口 |
(二)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两轮电动巡逻车 | 1、 外形尺寸≥2050mm*750mm*1280mm。 2、 仪表可显示故障码 、速度 、里程 、 电压 、 电量。 3、 前后轮中心距 ≥1370mm。 4、 电池:铅酸电池,额定容量≥20.2ah。 5、 电机额定电压:72V。 6、 额定输出功率≥1200W。 7、 制动类型:前碟后鼓 8、最小离地间隙≥115mm。 9、最高车速≥53KM。 10、续航里程≥70KM。 11、警具:前爆闪警灯+后杆警灯。 |
2 | 头盔 | 1. 符合GB811-2010标准。 2、外壳为高强度ABS材质。 3、中层为加厚EPS材质。 4、内衬为透气网棉,可拆洗。 5、颜色:黑、白、灰可选。 6、重量≤500g。 |
(三)
具体商务要求
序号 | 目录 | 商务需求 |
1 | 交货要求 | ★1.1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交货。指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将全部货物运抵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用户使用所需的时间(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
1.2投标人应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置清单、产品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所有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本。文件应随货物一并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3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如需要计量检定的应提供相关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合法检定报告。其中,进口设备必须具有报关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合格证明文件。 | ||
2 | 免费保修期限 | ★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
3 | 运输、安装和验收 | 2.1投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商检及计量检测、关税、增值税和进口代理等费用。 |
2.2采购人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果发现所交货物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不符或存在质量、技术缺陷等,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投标人应在 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
2.3投标人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货物安装、调试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投标人应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一周内开始安装调试,并在 7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
2.4由投标人代表和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经检验设备正常运作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
4 | 知识产权 | 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保证所提供软件的合法性,所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
4.2采购人购买产品后,有权对该产品与其他设备进行配套、整合或适当改进,而免受侵犯专利权的起诉。 | ||
5 | 付款方式 | 5.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货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
6 | 违约责任 | 6.1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投标人应承担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实际经济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6.2投标人所交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投标人向采购人偿付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 十 (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 ||
6.3投标人不能交付设备的,投标人向采购人偿付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 十 (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 ||
6.4投标人逾期未交设备的,投标人向采购人每日偿付设备款千分之 五 的违约金。投标人超过交货期限 30 日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
7 | 其他 | 7.1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0月 27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qtszzzzb@163.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zzt.com/),在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