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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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轩100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400234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轩100大院食堂食材配送

3、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8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1)修改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里“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同等级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20分;

2)具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或食品检验工(员)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得40分,二级/技师得25分,三级/高级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

3)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含副高职称(食品相关)证书得20分中级职称(食品相关)证书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

4)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0分。

注:以上4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亦视为符合

2.评分内容第(1)项要求同时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该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手机APP或粤省事查询截图(“粤省事”-“办事”-“食品安全”-“食安员查证及考核”-“我的食安员证”);

3.评分内容第(2)要求同时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若该证书由协会颁发的,需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4.评分内容第(3)项提供职称证书及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5.评分内容第(4)项提供提供学历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学历证书如为境外颁发的,则须提供学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6.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同等级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20分;

2)具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或食品检验工(员)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得40分,二级/技师得25分,三级/高级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

3)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含副高职称(食品相关或农业相关)证书得20分中级职称(食品相关或农业相关)证书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

4)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0分。

注:以上4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亦视为符合;

2.评分内容第(1)项要求同时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该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手机APP或粤省事查询截图(“粤省事”-“办事”-“食品安全”-“食安员查证及考核”-“我的食安员证”);

3.评分内容第(2)要求同时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若该证书由协会颁发的,需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4.评分内容第(3)项提供职称证书及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5.评分内容第(4)项提供提供学历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学历证书如为境外颁发的,则须提供学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6.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3、更正日期:202412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1220


客服
热线电话:0755-8302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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