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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400004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111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意见,本项目需更正招标文件内容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修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检验检测报告”里的内容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由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且结论为合格或限值内或达标或同等描述的禽类、蔬菜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品类、乳制品类、蛋类、食用油类、大米类、干货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面制品类以及水果类的检测报告情况:

1)各种类检测报告要求检测项目具有8个或以上;

2)投标人每提供以上1类(总共14类)符合要求的品种检测报告(每一类每个月至少提供一份,即三个月共提供三份检测报告)7.15分,最高得100分(重复类别检测报告不重复计分,一个检测种类同一月份提供多份检测报告的,不重复计算),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并提供自成立以来每个月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亦视为符合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与检测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和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且检测报告编号与网站查询截图的报告编号需一致

2.提供包含相对应检测报告的月份检测费用发票或转账凭证;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由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且结论为合格或限值内或达标或同等描述的禽类、蔬菜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品类、乳制品类、蛋类、食用油类、大米类、干货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面制品类(或面粉类)以及水果类的检测报告情况:

1)各种类检测报告要求检测项目具有8个或以上;

2)投标人每提供以上1类(总共14类)符合要求的品种检测报告(每一类每个月至少提供一份,即三个月共提供三份检测报告)7.15分,最高得100分(重复类别检测报告不重复计分,一个检测种类同一月份提供多份检测报告的,不重复计算),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并提供自成立以来每个月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亦视为符合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与检测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和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且检测报告编号与网站查询截图的报告编号需一致

2.提供包含相对应检测报告的月份检测费用发票或转账凭证;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修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里的内容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0分;

2)具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织颁发的高级(三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或食品检验工(员)证书的,得 20分;

3)具有食材配送项目管理经验的,得30分;

4)具有食品类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0分。

注:以上4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

2.评分内容第(1)(2)项提供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证书需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该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粤省事查询截图(“粤省事”-“办事”-“食品安全”-“食安员查证及考核”-“我的食安员证”)。若是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证书需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该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粤省事查询截图(“粤省事”-“办事”-“食品安全”-“食安员查证及考核”-“我的食安员证”);③颁发该证书的行业协会或社会评价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3.涉及考察项目负责人食材配送项目管理经验的,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评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涉及考察项目负责人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学历证书如为境外颁发的,则须提供学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0分;

2)具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高级(三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或食品检验工(员)证书的,得 20分;

3)具有食材配送项目管理经验的,得30分;

4)具有食品类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0分。

注:以上4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

2.评分内容第(1)项要求同时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该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粤省事查询截图(“粤省事”-“办事”-“食品安全”-“食安员查证及考核”-“我的食安员证”)。

3.评分内容第(2)项要求同时提供相对应证书;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若证书协会(机构)颁发的,需同时提供该协会(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或该协会(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4.涉及考察项目负责人食材配送项目管理经验的,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评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涉及考察项目负责人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学历证书如为境外颁发的,则须提供学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6.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修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里的内容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本项最高得50分;

2)具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或食品检验工(员)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本项最高得50分。

注:同1个人员具备多项证书的,不累加计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主要团队成员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

2.提供上述主要团队成员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证书需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该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粤省事查询截图(“粤省事”-“办事”-“食品安全”-“食安员查证及考核”-“我的食安员证”);若是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证书需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该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粤省事查询截图(“粤省事”-“办事”-“食品安全”-“食安员查证及考核”-“我的食安员证”)③颁发该证书的行业协会或社会评价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本项最高得50分;

2)具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或食品检验工(员)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本项最高得50分。

注:同1个人员具备多项证书的,不累加计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主要团队成员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

2.评分内容第(1)项要求同时提供①相对应的证书;②该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粤省事查询截图(“粤省事”-“办事”-“食品安全”-“食安员查证及考核”-“我的食安员证”)。

3.评分内容第(2)项要求同时提供相对应证书;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若证书协会(机构)颁发的,需同时提供该协会(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或该协会(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40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警务保障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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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0755-8302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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