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关于龙岗公安分局毒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Z2020-LGA0003) 项目答疑如下:
问:我公司于昨天购买的龙岗公安分局的招标文件(SZZZ2020-LGA0003、项目名称:龙岗公安分局毒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现在发现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清单中只有第3项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要求“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必须提供厂家彩页”,而第1、2项货物并没有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但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这两个文件的话,这些仪器的售后服务如何能得到保障?售后服务对仪器来说是比较重要的环节,尤其第1项的货物还是核心产品,所以为了让用户购买这些仪器后能够得到售后服务的保障,我司建议此招标文件中针对预算金额在50万以上的招标货物的要求中添加“★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这个条款。
答: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中“二、技术要求”货物名称“气相色谱仪(带气体发生器)”技术参数要求修改增加“▲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必须提供厂家彩页。”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中“二、技术要求”货物名称“离子色谱仪”技术参数要求修改增加“▲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必须提供厂家彩页。”
特此通知
原招标文件与上述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以上述变更为准,其他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一致。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